二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力有效。出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点开展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地区率先启动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探索实践。提升商品市场联通水平,破除跨互联网平台间结算壁垒。统一的要素资源市场建设深入推进。多层次多品类多功能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形成。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制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批地方保护、市场分割问题得到解决。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发布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启动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7.9万件,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6516件,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不断健全。出台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全面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出台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强跨部门信用修复结果互认。
四是重点领域改革走深走实。推动出台增值税法。水资源费改税进入全面试点阶段。出台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资本市场、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完善股份减持、量化交易、融券等制度规则和监管措施。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绿证绿电市场建设,绿证核发和绿电交易基本实现全覆盖。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健全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深化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新增近8000万亩耕地灌溉面积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全面落地、新一批授权事项有序实施,浦东新区、厦门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多数形成落地场景。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全面完成。稳妥有序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出台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
(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加快健全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科技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全员劳动生产率17.4万元/人、实际增长4.9%,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3.6万亿元、实际增长8%,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为6.91%,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4件。
一是科技创新体系持续健全。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全面启动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提升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已有39个设施投入运行。健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体系,推动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强化。
二是重大创新成果持续涌现。“嫦娥六号”在人类历史上首次实现月球背面采样返回。“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建成投用。我国首艘超深水大洋钻探船“梦想”号建成入列。第五座南极考察站秦岭站开站。集成电路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加速突破,鸿蒙操作系统生态蓬勃发展。第三代自主超导量子计算机“本源悟空”上线运行。祖冲之3.0处理器在量子计算优越性测试上建立新优势。在全球首次发现引力子激发。水冷磁体技术打破世界纪录,碳基新材料领域取得原创性突破。人工智能大模型实现突破。人形机器人等智能终端新业态加速涌现。1000千瓦级民用涡轴发动机取得型号合格证,300兆瓦级F级重型燃气轮机完成首次满负荷试验,全球最大26兆瓦级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总装下线。第三代自主产权核电“国和一号”示范工程首堆建成投运。时速450公里的CR450中国标准高速动车组完成设计制造。全球最大无人货运飞机总装下线。
三是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迈出新步伐。完善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配机制,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扩大基础学科和国家关键急需领域研究生培养规模。制定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协同联动、创新要素顺畅流动与优化配置的政策。深化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深入推进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全链条培养。
(四)积极激发消费活力、提高投资效益,内需潜力不断释放。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3.2%,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4.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