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方案(试行)》。
▲2016年
国务院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
教育部、民政部、工商总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
▲2017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
民政部印发《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
▲2018年
民政部制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9年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
▲2020年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社会组织的法人地位。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
民政部、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年
民政部会同21部门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
民政部公布新修订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民政部印发《“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
民政部印发《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
民政部印发《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
全国总工会、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意见(试行)》。
▲2022年
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印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
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中央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通知》。
“中国特色”大家谈
郑功成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奉行人民至上、追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国社会组织生存的土壤,也是社会组织发展的决定性条件。
近十年来,我国社会组织不断发展,日益呈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社会组织发展全过程,确保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将社会组织的发展融入国家发展与社会治理的进程中,通过加强立法引领和规划运行,实现对社会组织的合理定位并发挥其有益作用;培育并牢固树立社会组织的全局观与大局意识,无论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还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重大灾难,都能够看到社会组织积极主动参与的身影,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势在社会组织领域得到了日益明显的体现;支持社会组织立足社区服务、聚焦基层治理,助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更是显现出既符合中华传统又与现代文明相吻合的新时代特征。
这些特色的形成,表明我国的社会组织已经具有了更加清晰的目标与发展方向,只要继续坚持尊重国情、遵循中国制度,同时尊重客观规律、激发自身活力,就一定能够在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上行稳致远。
周恒新
江苏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基层社会组织管理者、服务者,我深刻感受到广大社会组织正昂首阔步走在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上。
这条路上,党的领导是指南针、是定盘星。只有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才能确保社会组织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近年来,江苏省全面推进社会组织领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持续实施“红社工程”,组织带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形成了“万社心向党、奋进新征程”的良好局面。
这条路上,改革创新是驱动力、是催化剂。只有不断改革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体制机制,才能更好释放社会组织内在活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力。近年来,江苏省全面推动纳入脱钩范围的4955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改革,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聚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14.4万家。
这条路上,服务人民是目的地、是总目标。只有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才能更好彰显社会组织的时代价值。近年来,江苏社会组织积极推进稳岗就业,直接吸纳75万名人员就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聚力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帮扶项目6407个,累计投入27.97亿元;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累计捐款捐物超22.55亿元;主动服务行业,减免企业收费超5亿元,协调行业内外纠纷3万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