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09 字体:[大中小]
索 引 号 | 00001854-5/2021-00275 | 主题分类 | 权威解读 |
信息来源 | 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
公文名称 | 《“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解读 |
主 题 词 | 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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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动我国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民政部结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职责履行,编制出台了《“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制定背景
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建国初期,全国性社会团体只有44个;“文革”前夕的1965年,全国性社会团体接近100个,地方性社会团体6000个左右;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全国性社会团体1600多个,地方性社会团体发展到近20万个。党的十八大前夕,全国登记的社会组织达46.2万个;截至目前,全国登记的社会组织已经超过90万个,总数量比十八大以前翻了近一番。从数据上可以看出,我国社会组织的规模整体上一直处于稳步增长扩大的趋势;全国性社会组织和地方性社会组织已遍布所有行业和各个领域。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我国社会组织正从“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升”,进入了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的高质量发展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规范和引导,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中办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就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经济、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进行了全面安排。《“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设立“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专节,将“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纳入14项发展指标,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纳入10项重大工程。进入“十四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必须进一步科学规划社会组织发展路径,实行积极引导发展与严格依法管理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从注重数量增长、规模扩张向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转型。
二、主要内容
《规划》分4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发展背景。总结了“十三五”社会组织发展成绩,展现了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监管执法不断强化、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发展成效不断显现等5方面成就,同时指出问题和不足,强调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提质增效、防范风险放到更加突出位置,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总体要求。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能力建设。强调坚持党建引领,保证发展方向;坚持政治属性,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人民至上,加强能力建设;坚持居安思危,统筹发展安全。提出到2025年,协同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党建引领、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更加健全;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更加完善;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更加定型。
第三部分,明确了8方面主要任务。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完善社会组织法律制度。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推动出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发挥地方立法先行先试作用。三是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强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优化社会组织在层级、区域、行业、类型等方面的结构性布局,提高慈善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占比,形成社会组织登记“有进有出”工作局面,提升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