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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设“湿地银行”探索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机制
来源: | 作者:绿促会 | 发布时间: 2022-03-03 | 1155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作为国家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统筹推进、先行先试,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开创性建设“湿地银行”。

2021年8月4日,江西省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江西省“湿地银行”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湿地银行”建设试点正式启动。

江西“湿地银行”建设聚焦完善湿地总量管控机制、建立“湿地银行”运行保障机制、建立湿地占补平衡指标形成机制、健全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4个方面,在万年、进贤、都昌、资溪、南丰、上栗、崇义7个县开展试点,促进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湿地银行”试点启动以来,江西湿地后备资源储值近800亩,促成湿地指标交易额近3000万元,利用社会资金完成湿地修复300余亩,保障了全省湿地总量稳定,促进了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和收入增加,降低了重大工程项目占用湿地的时间和人力成本,为构建湿地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格局探索出一条新路。

为什么要建“湿地银行”

江西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多措并举,做好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一方面强化湿地资源监管,收紧湿地占用政策,压缩湿地占用量;另一方面强力推行湿地占补平衡机制,将落实湿地补充地并完成生态修复作为审核湿地占用申请的先决条件,防止占而不补。

2019年以来,江西省林业局共批准工程项目占用省级以上重要湿地709.802亩,督促指导相关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并修复湿地补充地1475.867亩,全省湿地面积总量保持稳定。

虽然湿地占补平衡机制在保障湿地面积总量稳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时间成本较大、缺乏管控目标调剂机制、不利于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问题。

为有效解决现行湿地占补平衡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江西省委、省政府结合湿地占补平衡机制运行情况,开创性地提出“湿地银行”建设思路,并纳入《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为江西省持续深入推进湿地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找准了切入点。

“湿地银行”机制落地生效

江西省林业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动“湿地银行”机制创新落地生效。

注重凝聚机制创新工作合力。江西省林业局多次与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交流“湿地银行”基本概念和机制创新构想,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和支持。2021年8月4日,《江西省“湿地银行”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印发,“湿地银行”建设试点正式启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机制,为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凝聚了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