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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设“湿地银行”探索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机制
来源: | 作者:绿促会 | 发布时间: 2022-03-03 | 1155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持续完善湿地总量管控机制。

一是建立湿地资源数据库。按照国家林草局部署,组织开展湿地生态综合监测,顺利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与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数据融合,建立了以“国土三调”数据为统一底版的湿地资源数据库。

二是明确湿地总量管控目标。根据湿地资源数据库确定省、市、县三级湿地总量管控目标,在确保完成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湿地面积约束性指标前提下,结合各地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差异,实行省级定额、市县动态调整的管理制度,打通湿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最后一公里”。

三是压实湿地总量管控责任。将湿地面积总量作为独立考核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林长制、生态文明建设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落实湿地总量管控主体责任情况。

——创新建立“湿地银行”运行保障机制。

一是明确管理服务机构。各试点县均明确了“湿地银行”管理服务机构,统一开展湿地占补平衡指标申报登记与核算、湿地后备资源盘点和登记等。

二是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争取资金380万元,建设全省统一的“湿地银行”信息化管理平台,为管理机构和服务对象提供湿地占补平衡指标和湿地后备资源在线登记、公开展示、占补平衡指标在线交易等服务,实现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

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建立以湿地占补平衡指标登记数量和交易数量、湿地后备资源登记数量、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等为主要指标的“湿地银行”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注重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并重,充分调动试点县积极性。

——探索建立湿地占补平衡指标形成机制。

一是推动湿地后备资源登记。安排资金210万元,支持7个“湿地银行”管理服务机构开展湿地后备资源摸排,按照立足本县、逐步拓展的思路,对全省国土空间进行全面科学分析,将未被纳入湿地资源数据库且具备补水条件、经修复后能够形成稳定的湿地生态系统的土地作为湿地后备资源,摸清其位置、边界、面积、权属、利用现状等信息并纳入湿地后备资源数据库。

二是打通湿地修复投融资渠道。利用“湿地银行”信息化管理平台集中、公开展示湿地后备资源登记信息,建立湿地后备资源产权主体和湿地修复投资主体“握手”机制,有效解决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三是科学开展湿地生态修复。组织制定了《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导则》《湿地修复与建设技术规程》《小微湿地建设指南》等地方标准,积极推进湿地生态修复机理及应用评估,指导各地科学开展湿地生态修复。

四是探索开展湿地占补平衡指标核算。委托北京林业大学开展“江西省湿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价值核算”“江西省湿地生态系统碳储量评估”等研究,客观评价湿地在净化水质、调蓄水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固碳减排、美化人居环境、收益转化等方面的综合效益,为湿地占补平衡指标核算提供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