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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
来源:发改委网站 | 作者:绿促会 | 发布时间: 2021-06-03 | 1679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25年,建设5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对区域降碳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培育50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实施示范引领行动,形成较强的创新引领、产业带动和降碳示范效应。

鼓励骨干企业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兼并、重组等多种措施,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产业集中度。

鼓励企业优化生产工艺流程,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减少资源能源投入,发挥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对天然矿产资源的替代和对降碳的协同增效作用。

鼓励骨干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建立多形式的创新联合体,推动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鼓励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大宗固废处置利用与生产挂钩等新机制,推动大宗固废跨区域、多产业、多品种协同利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典型示范。

骨干企业要加快建立完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的相关标准规范,提高生产运营规范化水平。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1〕4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大宗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节能降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拟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2025年,建设5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对区域降碳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培育50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以下简称“骨干企业”),实施示范引领行动,形成较强的创新引领、产业带动和降碳示范效应。

(二)重点任务。

1.产业布局集聚化。示范基地要综合施策,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大“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推动相关产业向基地集聚,发挥基地的产业集聚和链接效应。鼓励骨干企业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兼并、重组等多种措施,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产业集中度。

2.利用方式低碳化。示范基地要着力推动区域内传统产业绿色转型。鼓励企业优化生产工艺流程,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减少资源能源投入,发挥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对天然矿产资源的替代和对降碳的协同增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