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抓起、亲自推动过的。20多年前,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针对福建是林业大省、广大林农却守着“金山银山”过穷日子的状况,作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的历史性决定,在全国率先谋划实施了集体林改。作为改革亲历者,我参与并见证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酝酿策划到开展试点到全面推广的历程,深刻认识到林改充分体现了改革是手段不是目的的改革智慧,怎么维护好、发展好老百姓的根本利益才是这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尤其是在改革准备阶段习近平同志就紧紧抓住“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这4个难题来谋划改革思路。既体现了顶层制度设计的理念,把握了改革的方向,明确了针对性的改革举措,更充分体现了一以贯之的“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治国理念。可以说,林改的灵魂就是民本。
“山要怎么分”充分体现民本思想
福建多山、多林、多绿,由于山林产权不清晰等制度安排问题, 老百姓“靠山吃山”受到极大约束,满目青山被老百姓称作“不开门的绿色银行”。“山要怎么分”包括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山要分给谁”,第二层是“山要由谁分”。2002年习近平同志到福建武平考察林改工作时就明确表示,林改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不动摇,着重体现公平公正。他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山要平均分,要按家庭承包,经济组织内部按人口均分,山要农民自己分,改革方案由村民代表和户代表组成的改革小组共同研究决定。这些重要指示为集体林改的顺利推行提供了根本遵循,林改既不会走私有化道路,也不能走“大一统”的老路,而是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把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从林地集体所有权中独立出来,视同用益物权。“改革依靠人民、改革为了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贯彻集体林改始终,具体到林改中的林地权属划分,以及分山、分林过程中的重点问题都提倡由群众自己讨论协商解决,充分体现了民本思想。
“树要怎么砍”与“两山”理论一脉相承
“树要怎么砍”指的是落实林改“四权”中的处置权,这是整个改革制度设计最重要的一环。林改要做到“我种能够我砍,我砍能够我得”,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得”和“利”是林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老百姓有真正的获得感。“树要怎么砍”与“两山”理论是一脉相承的。“两山”理论并没有回避也不能回避“树要怎么砍”的问题。如果采伐过度,乱砍滥伐,就没有绿水青山。如果用行政手段严格控制,禁采禁伐,农民就得不到收益,也没有“金山银山”。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马鞍山考察时强调的发展与保护的“辩证法”: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把生态保护好,把生态优势发挥出来,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树要怎么砍”体现了“两山”理论辩证统一的哲学思想,充分体现了“生态美”和“百姓富”的有机统一是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