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流程
1、申请单位递交申请报告。
2、初审并下发同意开展筹备工作的文件。
3、绿促会有关领导到申请单位考察指导。
4、审核并形成书面意见,上报会领导审批。
5、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6、绿促会正式下文成立,分会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提交人员备案材料。
7、召开成立会议,颁发统一制作的名牌,在绿促会官网增加分会名称和简介。
二、工作管理
1、绿促会发放《章程》、《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会员管理办法》、《会费管理办法》等文件。
2、绿促会下发《分会年度重点工作的要求》。
3、绿促会发放会员发展和相关项目活动的材料。
4、分会提交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可在研究与标准、宣传与会展、会员与培训、公益与基金、合作与发展中选择,亦可根据分会特点提出有关工作计划。
5、分会组织召开重大活动需要提前在绿促会综合办公室申请或备案。
6、分会自办网站内容接受绿促会综合办指导监督,与绿促会网站链接,互相免责使用网上信息。
7、分会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赞助、开展活动或服务、政府采购服务等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