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破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难点。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开展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支持地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动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卡点堵点。落实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企业定期报告制度,推动完善监管制度。推动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提升油气资源在全国范围配置能力和运行效率。稳妥有序推进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完善殡葬服务等价格政策。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优化电力系统调节性资源市场化价格机制,健全输配电价监管制度。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收官。持续深化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等地改革创新。
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推出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涉企事项。推动修订招标投标法,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数字化智能化,减少人为干预。推动修改政府采购法。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加强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保护。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海外纠纷应对机制,推动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国内政策法规与相关规则实现更好对接。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五)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稳外贸稳外资。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以开放对内促改革促发展、对外促合作促共赢。
一是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强化金色十年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统筹管理,深化与共建国家发展战略对接。继续深化与共建国家经济发展领域经验交流。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创新、数字、绿色、健康、冰雪、空中丝绸之路等建设。加快推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高质量发展,提升口岸基础能力建设。办好第二届中欧班列国际合作论坛、第七届“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加快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推动建设中沙(福建)产业合作区,加强空中丝绸之路品牌建设。推进优化区域开放布局,稳步推进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布局建设。高质量建设“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
二是着力稳定外贸发展。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加大稳外贸政策力度,优化融资、结算、外汇等金融服务,强化进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更好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支持企业稳订单拓市场。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加强海外仓布局建设,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提档升级,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功能,推进综合保税区转型。积极发展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积极发展边境贸易。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促进标准认证衔接、市场渠道畅通。办好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数贸会、消博会等重点展会。便利商务人员的跨境往来,稳妥推进与更多国家商签互免签证协定。支持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加强战略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国际物流枢纽中心。
三是大力提升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质量。实施2025年稳外资行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引导更多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推出新一批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稳步推进服务业开放,优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搭建跨国企业和地方投资对接平台。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推动自贸试验区提质增效和扩大改革任务授权。优化境外投资指导、服务、监管和风险防控。推动产业投资合作,深化第三方市场合作。
四是持续深化国际经贸合作。积极参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合作,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工作,推进世贸组织第14届部长级会议筹备。积极推动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进程,推动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协定、中国-海合会自贸协定,持续推进中日韩自贸区以及与洪都拉斯、萨尔瓦多、新西兰、瑞士的自贸协定谈判或升级谈判,与更多非洲国家签署共同发展经济伙伴框架协定。
(六)狠抓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牢牢掌握应对风险挑战主动权。更加注重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在发展中逐步化解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