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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 作者:绿促会 | 发布时间: 2020-11-30 | 5170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年12月15日前,申报人填报评审材料,单位完成初审并网上提交。评定办将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向单位反馈意见,单位应及时组织申报人修改完善并于5个工作日内再次提交。
  单位对评定办复审通过的申报人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2021年1月22日前向评定办报送单位应报送的纸质材料及个人纸质申报表。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为提高材料审核效率,缩短申报人等待时间,评定办主要对申报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于申报材料中非资格条件类的问题,仅在初次反馈意见时提出,不再反复退回修改。申报材料填写不准确、不规范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职称申报和评审全面实行电子化,除单位报送材料及个人申报表需报送纸质材料外,其他评审材料均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填报和上传电子材料。
  四、评审收费
  评审收费标准为:正高级每人700元,副高级每人600元,中级每人500元,初级每人400元。申报正高级和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照提交同行专家审定论文篇数交纳论文评审费,每篇900元。职称评审费由申报人通过职称申报系统进行交纳。
  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具有客观性、通用性和权威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组织好本单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公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鹏奋  罗玉娟
  联系电话:010-84238870(兼传真)  84238377
  职称申报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10-63204447
  电子邮箱:lypdb@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邮政编码:100714
  特此通知。

 

  附件:1.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2.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试行)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及要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