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进一步完善生态扶贫制度保障,出台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指导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巩固生态脱贫成果。
生态扶贫凸显四大成效
通过以上政策、制度、措施的落地,国家林草局生态扶贫取得四大成效。
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提高造林种草补助标准直接惠及广大林农和造林大户。湖南省直接带动2.7万农民就业,实现劳务收入5.5亿元。甘肃省各类造林主体共吸纳脱贫人口7.35万人参与造林,实现劳务收入5860.65万元,人均增收797.35元。2021年,重庆市南川区每亩造林用工量比2020年增加1.5个工日,用工单价由每个工日80元提高到100元,吸引了大量50-60岁壮劳力在家门口就业。山西省大宁县造林专业合作社社员年人均增收1.04万元。湖北省开展的造林补助项目区入户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平均满意度超过90%。
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县共选聘生态护林员5000多名,人均年收入1万元,实现“一人护林,全家脱贫,稳定就业,提高收入”,受益脱贫人口2.1万人。青海三江源国家公园内户均安排1个生态护林员岗位、年工资2.16万元,共惠及1.72万个藏族家庭。
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提高造林种草补助标准,对于支持农村绿化美化、整治提升人居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西藏自治区利用造林补助开展四旁植树,折合面积8.83万亩,巩固和提升消除无树村、无树户,受到群众欢迎。辽宁省利用造林补助绿化美化乡村9.52万亩,彰武县利用村内街路两侧等闲置土地栽植杨树、柳树等乡土树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盘山县利用村民庭院周边空闲地发展山楂、苹果、大枣等经济树种,改善了环境,增加了收入。选聘生态护林员,吸纳本地农民、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有效解决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夫妻分居等农村社会问题。推广生态护林员保险捐赠模式,形成良好的带动效应。继贵州、江西之后,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与4家森林保险承保机构签订生态护林员风险保障协议,为承保区域内1.7万名生态护林员提供风险保障。安徽省通过“林长制国元护林保”为全省2.2万名生态护林员提供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效解除生态护林员后顾之忧。
推进区域产业发展。2018年以来,国家林草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累计采购定点县和其他贫困地区农产品2900余万元,帮助销售农产品1.4亿余元。2021年,采购大兴安岭地区农产品100.42万元,支持贵州荔波县和独山县、广西罗城县和龙胜县4个定点帮扶县建立扶贫车间,发展油茶产业、海花草、食用菌种植加工、生态旅游等生态帮扶产业,带动超过1800户6300名脱贫人口增收。村民们看到了守住绿水青山就能致富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