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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南粤绿色生态 共享美丽家园 ——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回顾与展望
来源: | 作者:绿促会 | 发布时间: 2021-12-14 | 782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65年前,毛泽东同志向全国人民发出了“绿化祖国”的伟大号召。

42年前,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3月12日设立为植树节。

40年前,在邓小平同志倡议下,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

从此,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在祖国大地蓬勃开展,已成为迄今为止世界上参加人数最多、持续时间最长、声势最浩大、影响最深远的一项群众性植树运动。

40年来,在历届广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下,每年植树季节,南粤大地人潮涌动,群众参与热情高涨。全省累计参加义务植树人数11亿多人次,折算植树50多亿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6%。

40年来,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为广东省构建全国领先的森林生态安全格局奠定了重要基础,推进了生态文明和美丽广东建设,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格局不断优化,绿色生态共建共享蔚然成风。

义务植树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40年来,广东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义务植树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开展义务植树运动,先后实施了十年绿化广东、建设林业生态省、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绿美广东大行动等绿色战略,高质量推动国土绿化。

20世纪80年代至今,广东省森林覆盖率由30%提升到58.66%,森林面积从6900万亩增加到1.58亿亩,森林蓄积量增长到5.84亿立方米,成为全国最“绿”省份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广东省“全国荒山造林绿化第一省”称号,全省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2003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明确了义务植树的管理体制、程序、法律责任等,使全省义务植树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相继配套制定了《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广东省义务植树折算暂行标准》《关于认种认养林木、林地和绿地管理办法》等一整套管用的制度体系,保证了义务植树运动的健康发展。

如今,全省义务植树由单纯的挖坑种树向认种认养、捐资造林、网络植树、抚育管护等全过程、多模式转变,由零散组织向主题化、基地化、规模化转变。通过深入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让义务植树活动更加方便群众、贴近生活。

社会各界联动让义务植树蔚然成风

全省上下40年来持续开展“多次数、多层级、多地域、多主题、多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每到植树节,从南岭山麓到南海之滨,从潮汕平原到雷州半岛,从都市到山村,各级党政军领导率先垂范,带领干部群众、部队官兵、社会各界大联动,深入推进绿化广东大行动,爱绿植绿护绿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