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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奋力建设共同富裕林业示范区
来源: | 作者:绿促会 | 发布时间: 2021-08-06 | 1140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指出,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支持浙江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绘好新时代“富春山居图”。

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进程中,林业的高质量发展既是题中之义,也是重任在肩。如何建设好共同富裕林业示范区,绘就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浙江林业的脚步始终未停,而且将继续坚定地走下去。

高站位布局做好先行示范

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对浙江提出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在生态建设方面更是明确要求浙江“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六春湖森林植被丰富,800米海拔以下是茂林修竹、竹海涛涛。  潘寅辉摄

近年来,浙江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扎实推进高质量森林浙江、新增1亿株珍贵树、森林城市(城镇)创建、“一村万树”三年行动、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工程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

浙江通过构建资源丰富、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绿色生态屏障,启动金义都市区国家森林城市群试点建设,开展“一村万树”示范村行动,提升全域国土绿化美化水平。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成功创建18个国家森林城市、75个省级森林城市和649个省级森林城镇,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城镇中心镇创建全覆盖。

浙江坚持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林业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从2005年的1060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6646亿元。浙江努力打通“两山”转化通道,积极探索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机制,率先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从2004年的每年每亩8元提高到目前每年每亩31元,其中主要干流和重要支流源头县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提高至40元,山区林农累计获得补偿金168亿元。目前,全省农民13%的收入来自林业,林业对农民增收贡献率达到19%,部分重点山区县农民收入的50%以上来自林业,富民成效显著。

探索林业体制机制改革新路径

浙江“七山一水两分田”,优势在山,潜力在山,希望在林。多年来,浙江坚持先行先试,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成功创建“全国深化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全面激发林业发展内生动力。

浙江积极推进林业“最多跑一次”改革,改进涉林审批管理,建立“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实施林业植物检疫目录管理。大力推进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广林木、林地和家庭林场3种股份合作制模式,引导工商资本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推进林业产业规模化经营。全省已建立林业股份合作组织246家,经营林地面积35万亩,培育林业专业大户4347户、家庭林场1858个、林业合作社近6000个。创新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放制度,推进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累计流转林地经营权731万亩。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率先在全国开展现代国有林场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