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是我国统筹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的最高水平开放平台,承担着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的历史使命,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肩负着重要责任。
根据《指导意见》总体思路、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及“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结合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愿景,《指导意见》提出了到2025年的目标:自贸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架构基本形成,经济结构和开发格局较为合理,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水平显著提升,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能耗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处于领先水平,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治理、国际合作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和制度创新成果。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指导意见》的政策措施有效落地,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自贸试验区发挥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作用,探索服务“六稳”“六保”新机制新模式,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形成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管理模式。二是督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自贸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与帮扶,在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予以支持。三是鼓励自贸试验区及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效,宣传、推广、应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
记者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