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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 作者: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 | 发布时间: 2025-08-26 | 1461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强化林业重要战略实施金融保障

(五)提升国家储备林建设金融支持能力。在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指导金融机构聚焦“国家储备林+N”建设模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业务,围绕“国家储备林+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经营模式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融资需求对接,优化贷款审批手续,积极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国家储备林相关贷款投放力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鼓励各省份优选林业、金融、工程造价领域专业人才,组建专家库,为国家储备林项目谋划、资金统筹、验收监督、经营管理等提供全流程专业支持。

(六)探索金融赋能重要生态工程建设。聚焦“三北”工程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金融服务需求对接,积极提供项目融资方案、资金结算以及带动林农牧民发展生产贷款等综合金融服务。拓展碳汇收益,将生态工程建设与碳汇收益相结合,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围绕“森林质量提升”和“国土绿化”有机衔接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优化金融服务,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自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三、加大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投入

(七)加大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金融支持力度。针对家庭林场、村集体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特点,提供适配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强化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林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规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支持特色产业培育、原料收储及精深加工等领域。

(八)创新金融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结合各地林下经济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围绕林菌、林药、林菜、林禽、林蜂和森林康养等林下产业发展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加大信贷投入。推动“产供销”一体衔接,聚焦林下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等各环节,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积极满足林下特色产业培育、原料收储及精深加工、转型升级、冷链保鲜和物流等融资需求。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林农、小微企业发展林下经济。

(九)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林业特色产业,加大对经济林果等森林食品、林草中药材、林草苗种、花卉、木竹、油茶等产业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基地等设施建设及果壳饼粕、木材旧家具、废建材等废弃物回收利用。加大对林业机械设备研发升级改造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林业加工业向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鼓励推进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在林权抵押担保、林地林木未来收益权、植物新品种权、林业资源收储等方面依法开展金融创新,盘活各类资产资源。围绕林业特色产业聚集化建设,综合运用信贷、股权、债券等融资方式提供一揽子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