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请问《条例》对加强为党育才、开展基本培训作了哪些规定?
答: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强调为党育才是党校的独特价值所在。当前,我国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提升能力、增强本领。《条例》着眼全局和战略,对加强为党育才、开展基本培训作出一系列规定,在工作要求上,规定开展基本培训应当明确培训的对象、内容、方式、学制、周期等关键要素,坚持应训尽训,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直播录播相结合等方式,坚持集中学习,有条件的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做到集中住校培训;在班次设置上,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根据规定开设相应班次,并对各类班次的主要培训对象和学制作出进一步规定,同时明确党校(行政学院)可以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视频培训班;在培训内容上,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强调重点抓好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着力把基本培训作为实现全员培训、全面覆盖、全周期实施的关键之举加以部署,是这次《条例》修订的一个亮点。党校(行政学院)要充分发挥基本培训的牵引带动作用,加强同党委组织部门等单位的协调合作,有组织、有步骤地抓好干部、党员的教育培训,以理论大学习、思想大武装推动事业大发展大进步。
问:《条例》在为党献策方面有哪些新要求?
答: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党的思想理论战线的重要方面军,承担着为党献策的重要职责。《条例》聚焦为党献策、努力当好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生力军,对党校(行政学院)加强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科研工作的定位和重点任务,强调科研是党校(行政学院)的基础工作,主要任务是开展理论研究、对策研究,重点是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加强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二是要求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制定体现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学术规范。三是在科研管理方面,规定应当加强有组织科研,创新管理服务工作,统筹优化科研和决策咨询成果的考核和评价。四是明确党校(行政学院)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前沿阵地,并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创新思想文化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发声、正确发声等方面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问:《条例》新增“坚持系统观念”这一工作原则,主要有哪些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