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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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绿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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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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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和结果公示
各单位要严格审核评审材料,查验相关材料原件,确保材料填写规范、真实准确,无涉密信息。评定办将在复审过程中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抽查,并在材料审核结束后,通报各单位的材料审核情况。
各单位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继续教育、工作业绩、论著、考试考核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报送,并提供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证明。职称评审结束后,评定办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和中国绿色人才网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三)不得申报人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2.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未满3年的;
3.3年内年度考核或平时考核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4.提交虚假材料后3年内的;
5.通过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取得职称3年内的(有相关规定的按其规定);
6.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3年内的。
(四)破格条件要求
对确有重大贡献和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体现职称评审中“不唯学历、不唯资历”的导向,和 “重大贡献”、“突出业绩”的原则,今年组织专家制定了《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试行)》(附件2),破格申报需符合相应要求。同时,将破格申报程序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破格理由和意见”调整为“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2名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至少1名为外单位专家)并出具情况说明”。
(五)同级职称转系列评审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对应职称系列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同级职称转系列评审。转系列评审应在工程系列对应的岗位上工作满1年,经岗位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材料。转系列的其他评审条件与正常申报相同。请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评审条件,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六)材料报送时间
评审材料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及要求》(附件3)填报。本年度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如下:
2020年12月15日前,申报人填报评审材料,单位完成初审并网上提交。评定办将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向单位反馈意见,单位应及时组织申报人修改完善并于5个工作日内再次提交。
单位对评定办复审通过的申报人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2021年1月22日前向评定办报送单位应报送的纸质材料及个人纸质申报表。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为提高材料审核效率,缩短申报人等待时间,评定办主要对申报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于申报材料中非资格条件类的问题,仅在初次反馈意见时提出,不再反复退回修改。申报材料填写不准确、不规范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