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虚假文件或者材料信息; (二)未经批准在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 (三)建设活动对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生态状况破坏较大; (四)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实行核准管理的建设项目参照本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5日起施行。
(一)提供虚假文件或者材料信息;
(二)未经批准在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
(三)建设活动对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生态状况破坏较大;
(四)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实行核准管理的建设项目参照本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