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组织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3. 与相关社会团体发布的标准及国家、行业标准等进行协调;
4. 推动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团体标准化工作;
5. 推动团体标准的国际化;
6. 在标准化方面提供服务等。
九、什么情况下宜制定团体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
通常认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考虑制定团体标准:
1.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可以制定团体标准。
2. 为促进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可以制定团体标准。
3. 为了引领产业和企业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可以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
4. 协调相关领域上下游产业,就关键共性问题,可考虑制定团体标准。
5. 行业内行规性
十、 团体标准化工作的经费一般从哪里来?
团体标准的经费来源主要为本社会团体的标准专项经费、赞助、集资,或对团体标准使用者以不同的形式收取包括培训、资料、文本等在内的经费。
为鼓励和支持团体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政府部门可对团体标准相关工作给予经费等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