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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良好行为评价规范》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固碳增汇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绿促会 | 发布时间: 2022-06-17 | 3253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十四五”时期是矿山转型发展的关键期,是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决胜期,也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的谋划期。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与再利用是城乡绿色发展和挖掘存量用地资源的重要载体,也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城乡更新的重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和《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围绕矿山保护修复的前期标准制定,中期行为评价、后期碳赋能全产业链,推介和遴选一批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典型案例与优秀企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标委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将编制《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良好行为评价规范》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固碳增汇评价规范》团体标准,旨在促进企事业单位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全产业链相关工作,标准编制完成公示后,符合《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良好行为评价规范》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固碳增汇评价规范》的,将授予“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示范企业”称号。

       团体标准拟定于2022年8-9月完成。为体现标准的全面性和代表性,保证标准编制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开展,现公开征集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各级政府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编制工作。

鉴于贵单位在该领域内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特邀请贵司参与两项标准的起草编制,填补此项空白,共同致力于矿山保护修复领域的生态价值实现,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请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附件:1、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复函

2、起草单位申报须知

          3、起草单位申报表   

          4、良好行为意愿调查问卷

5、固碳增汇意愿调查问卷

  

 

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