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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 |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24-10-10 | 549 次浏览 | 分享到:

司法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组建立法起草工作专班,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门户网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或者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2.邮件发至:myjjcjf@moj.gov.cn、myjjcjf@ndr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征求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司法部立法二局(邮编100020)、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邮编10082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征求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8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司法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