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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改,“浙江模式”铺就共富路
来源: | 作者:《绿色中国》杂志 | 发布时间: 2024-04-02 | 1646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年3月15日,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在福建召开,“浙江模式”在会上受到高度关注。

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同时也是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排头兵”,浙江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可借鉴可推广的“浙江模式”。

打好林业改革拳,念好林区共富经,铺就林农幸福路,浙江林业努力把“七山”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富民优势。截至目前,林业对农民增收贡献率达19%,部分重点山区县农民收入林业占比50%以上。

生态公益林

打出“林业改革拳”

浙江林业接连打出“改革拳”“组合拳”,破解林改瓶颈难题,调动变革积极性,凝聚林农、集体、企业、社会等多方合力,激活林业发展内生动力。

持续深化林权“三权分置”。率先在龙泉市启动改革试点,修订出台《浙江省林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颁发全国首本林地经营权流转证、集体林地地役权登记证明;建设林业强村富民数字化应用系统,累计流转林地经营权面积860多万亩;“钱江源国家公园集体土地地役权改革的探索实践”不仅实现了占比近80%的集体林统一管理,更入选2021年“生物多样性100+全球特别推荐案例”。

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以“千村万元”帮扶工程为抓手,鼓励国有企业、强村公司和社会资本参与;创新推广安吉毛竹股份合作制、浦江林地股份合作制、丽水股份制家庭林场、新昌强村富民“平台+基金”、庆元国乡合作五种模式,推动实现“小山”变“大山”,累计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68万家。其中,安吉县采取“两入股三收益”机制,制定了合作社规范发展、资金管理等政策,定期发布工作简讯,引导组建林木股份制合作社119个,流转毛竹林84万亩。

优化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深化与各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出台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风险补偿补助等政策,探索创新林权抵押贷款、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商品林政策性支持保险等金融产品,浙江省林权抵(质)押贷款发生额31.03亿元、林业碳汇贷款余额3.18亿元;抢抓国家政策性银行长周期融资“窗口期”,庆元、开化、龙泉、淳安、柯城启动规划建设国家储备林155万亩,计划融资147亿元,获得授信33.5亿元,现已提贷5.68亿元;同时,各地积极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业保险,现已在常山、青田等多地推行油茶气象指数保险。

竹林下三叶青栽培

念好“林区共富经”

浙江林业把政策导向作为引领示范,创新机制作为发展基础,不断推动减量增效、提档升级,走出了一条三产融合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创新经营模式。持续优化股份合作机制和产品订单机制,大力发展“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样化的产业联结形式,建立企业与合作社、农户之间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关系,提高林业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其中,江山市通过该运营模式实现流转林地2万余亩,办理林权不动产经营权证138本。

强化政策引领。围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浙江共建林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先行省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印发《浙江省林业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政策文件,加快推进丽水市全国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林区共同富裕市试点、衢州市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和淳安、安吉省级林业标准地试点等;联合省财政厅开展“林业推进共同富裕试点”,近两年投入省级财政资金5.2亿元,推进6个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16个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建设;全面总结林业“八大标志性成果”共富典型案例,评选出20个林业共同富裕典型案例。

推进“三产融合”。集成创新用地、用电、用能“政策包”,实施“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帮扶工程,创新建立股份合作、订单生产、科技“四联”、三产融合四个机制,建设任务村503个,命名林下道地中药材基地61个,建成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个;落实“以竹代塑”倡议,推进木本油料全产业链发展,建立竹材分解点–初级加工小微园–竹产业园区三级供应链主体165个;培育集食、药、水、文、气、体“六养”的省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167个;推进果树苗木上山上坡,累计建成林业产业基地2000多万亩,亩均林业产值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

铺就“林农幸福路”

浙江林业致力于林区交通条件的改善提升,极大降低林农经营成本,拓宽群众幸福路径。

强化顶层设计。自2010年启动林区道路建设以来,在此基础上,2021年出台的《浙江省林区道路建设中长期规划(2021—2030 年)》《浙江省林区道路建设技术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林道建设标准。该省财政明确林区道路补助标准从欠发达地区5万元/公里、其他地区3万元/公里的标准提高到新建20万/公里、改建10万/公里。目前,全省建成林区道路30多万公里,密度从14.3米/公顷提高至15.8米/公顷,其中竹林、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重点经营区域的路网密度达到30米/公顷以上,大大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

强化过程管理。参照交通工程管理要求,规范林区道路立项、使用林地审批、前期踏勘、施工、验收、资金拨付和后期养护管理,建立林区道路建设主体责任人制和项目负责人制,严格建设资金与人员管理,强化安全施工和生态保护,项目结束后委托资质机构进行专业检测,保证了林区道路建设质量。通过科学设计、严格监管,龙泉市累计建成林区道路3276公里,实现竹产业产值32.7亿元,每年全市林道能增收节支10483万元,林农人均年增收8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