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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促会召开团体标准专题研讨会
来源: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 | 作者:绿促会 | 发布时间: 2022-08-18 | 2799 次浏览 | 分享到:



8月13日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携手中煤地质集团、中煤平朔集团、中煤科工生态环境公司等单位召开《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良好行为评价规范》团体标准专题研讨会。


绿促会特邀专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袁纯清,绿促会特邀专家、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副主任王巨禄,原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赵华林,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领导,自然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原司长关凤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生态处处长刘奕,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发改委原巡视员胡恒洋,中煤地质集团林国宣总经理,中煤地质集团首席专家组组长韩效忠、中煤科工集团首席科学家胡炳南等专家领导和企业家共20多人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常务副秘书长靳永新主持,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发改委原巡视员胡恒洋和中煤地质集团林国宣总经理分别致辞对与会专家领导和团标编制单位代表表示感谢。中煤地质集团吴兆剑博士代表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作了编制大纲和计划汇报。

绿促会特邀专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袁纯清指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良好行为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要注重以“保护为先,修复为要”,在保护上多下功夫;要注重良好行为的正向评价引导作用,在正向激励上下功夫;要注重公开、平等、自愿原则,在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上下功夫;注重规范标准质量,在可衡量、可确定、可计算、可评价上下功夫等等。为绿促会团体标准建设指明了方向,画出了重点,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措施。

 

绿促会特邀专家、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副主任王巨禄指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良好行为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要考虑好如何解决机制问题,使执行团标单位有动力、有积极性,这样才能有效的推动工作,让良好行为成为企业共识;要考虑好与国家行政部门有关职能相衔接问题,争取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与生态保护修复有关财政政策规定相结合,让团体标准发挥更大作用。


原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赵华林指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良好行为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要有底线,做到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与国标行标衔接工作;要有新意,注重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的应用;要有重点,如对地下水、煤矸石以及相关酸性物质处置等;要有科技含量,尤其是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要有聚焦,将碳达峰碳中和的内容有机的结合进去,凸显固碳增汇、降碳减排;要有衔接,结合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结合国家奖励补贴方向等,让团体标准工作更加落地,更加务实,更加有效。

 

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领导、自然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原司长关凤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生态处处长刘奕,中煤地质集团首席专家组组长韩效忠、中煤科工集团首席科学家胡炳南,内蒙古西域矿业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王如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二所总工程师董学光发言,对《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良好行为评价规范》团体标准提出了宝贵意见和积极建议。参加会议的还有绿促会有关会员单位代表、中煤地质集团代表和应邀嘉宾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