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提出,基本草原划定后,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到2025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草原保护明显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退化草原治理面积42万亩,草原退化趋势根本遏制,草原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7%;到2035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草原得到有效保护,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退化草原治理面积达到100万亩,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生产功能显著提升,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7%以上,更加彰显在湖南全域美丽大花园建设中的作用;到本世纪中叶,退化草原得到全面治理和修复,草原生态系统更加健康稳定,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
湖南是南方草原资源大省。根据2018年湖南省草原资源调查结果显示,湖南省草原面积1750万亩;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公布湖南草地面积为210.75万亩。近年来,湖南省草原保护修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草原生态系统整体仍较脆弱、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等问题依然突出。
为进一步加强湖南省草原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草原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开展草原资源调查、草原监测评价工作,开展草原统计工作。加大草原保护监管力度,划定基本草原,严格草原用途管制,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加强监理执法。加快草原自然保护地建设,推进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有效保护草原生物多样性。健全草原产权和使用制度,推进草原确权发证,加强草原承包经营管理,探索草原有偿使用范围及制度。推进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根据湖南不同土地利用现状,提出了以林草融合理念开展不同区域的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模式和利用草本进行土地治理的不同模式,主要是林草交错区、林区、地表覆盖低的疏林区、草原区、草湿交错区、石漠化区等不同区域利用草本开展土地治理的方式,以及对不同程度退化草原进行生态修复的方式。合理开发利用草原资源,大力发展草种业,加快发展草牧业,优先发展草原文旅产业。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落实情况和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指标逐步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草原保护修复多渠道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投入,科学统筹省级财政资金,探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支持草原科技创新,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产业创新团队技术优势,加强对草原生态、乡土草种、林草融合、退化治理等方面的研发支持,加大成果转化力度。深入开展草原普法宣传和科普活动,广泛宣传草原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功能,不断增强全社会关爱草原和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王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