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1月27日讯 河南省林业局日前制定并印发《新乡市、驻马店市全面推行林长制试点工作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
今年9月,该省林业局批复同意新乡市、驻马店市为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试点市。根据河南省林业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为明确省林业局、新乡市、驻马店市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相关权责,落实好全面推行林长制试点工作任务,制定了《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明确了省林业局和新乡、驻马店两市6个方面权责事项:一是两市建立市级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推进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本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二是两市设立市级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办公室,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承担市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三是制定市级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系列配套制度等。四是组织所属县、市、区全开展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形成可复制的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经验。五是由省林业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两市开展全面推行林长制试点工作。六是由省林业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与两市林长制办公室的工作联络机制,及时沟通交流情况,协商解决推进林长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河南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