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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五种转变”推动解决草原过牧问题
来源: |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时间: 2024-06-04 | 3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内蒙古包头立足实际,积极探索,以“五种转变”组织实施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工作,疏堵结合,实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全面可持续发展。

一、转变工作机制,合力推动解决草原过牧问题。

包头市将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与其他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协调推进,统筹考虑确定达茂旗为包头市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旗。强化部门协同,“疏”“堵”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农牧部门加快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推进舍饲圈养,提高饲草供给能力,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打好畜牧业品牌,打造草原肉牛肉羊品牌,着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带动牧民增收,持续做好“疏”的文章;林草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将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列入2024年全市林长制工作要点之中,成立试点工作专班,指导达茂旗编制了试点方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工作调度,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结合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和“草票”制度试点任务,统筹管理,一体化推进,持续做好“堵”的文章。达茂旗作为解决草原过牧问题主体单位,积极编制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方案,明确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实行清单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不走样。

二、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推动畜牧业集约化发展。

全方位摸排摸准每户牲畜养殖实际存栏量及超载数,达茂旗从4月5日至5月20日实行45天的休牧期,推进舍饲圈养,让草原休养生息。推行新型经营方式,制定智慧牧场、统养共富、人畜分离等19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目前,3个项目已完工,其他项目正在实施中。通过牲畜入股发展股份合作,明安镇利用智慧牧场项目吸纳60户牧民、达尔汗苏木利用草畜入户项目吸纳69户牧民、西河乡利用统养共富养殖项目吸纳100户牧民通过牲畜入股方式进行统一规模化生产管理。明安镇希拉朝鲁嘎查4户牧民将牲畜进行统一管理,开展联户牧场建设,草场共用,实施季节性轮牧。百灵庙镇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实施肉羊育繁推一体化养殖,建设肉羊养殖基地,将黄花滩村26户1300只羊统一饲养,年底进行分红。满都拉镇合作社对50户牧民的羊进行订单回收,实施分养共销政策。提升草场合理利用效率,达到减畜不减收的效果。

三、转变饲草供给现状,拓宽饲草来源。

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成立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行企业+合作社+农牧户的服务模式,开展动物疫病防控、牲畜改良配种、饲草料加工等服务。达茂旗政府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加强草产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统筹推进“三北”等重大生态工程项目,积极争取包头市阴山北麓生态综合治理和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提升天然草原牧草产量。稳定饲草料种植面积,2024年玉米产量稳定在105万吨以上,苜蓿、燕麦干草稳定在1万吨以上。打造草畜一体化饲草储运销体系,在满都拉镇、巴音花镇、百灵庙镇建设饲草料储备中心,对秸秆进行再加工。以黄花滩园区为核心园区,同时在巴音花镇、小文公、乌克忽洞镇、西河乡建立服务配送中心,形成饲草运销体系。目前项目正在进行提级论证,探索入驻草业交易平台。加大柠条平茬利用。2024年申报灌木林平茬项目3万亩、退化林修复5万亩。在春季牧草返青休牧期间面向草畜平衡区发放锡盟草、牛羊精饲料、反刍动物高档草颗粒等饲草料1811吨,多渠道做好饲草供应保障。

四、转变产业发展方向,提升资源使用效率。

加强优良品种选育推广,发放1009只优质种公羊,完成2600只肉羊同期发情、700枚肉羊胚胎移植。配种双肌蒙古牛700头。强化基础建设能力。建设肉羊良种育种场和蒙古马保种场,目前已落实地点并编制了实施方案。建设奶源基地生产酸马奶,项目正在实施,打造1处集马奶产品、马血清、马尿产品为一体的马产业园,已编制实施方案。不断完善草原牧区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与内蒙古科技大学就牛羊追溯平台运营、草原畜牧业物联网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合作。持续提升管理技能,为养殖户补贴拌料机、清粪机等农机具101台(套)。针对饲草种植、牲畜养殖、草畜平衡方面开展技能培训3期,培训农牧民150多户。打好农畜产品品牌,正在申报达尔汗苏木有机牛羊肉、2个名特优新产品和2个绿色食品品牌。打造“达茂草原羊”区域公用品牌,在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投放广告,加大宣传力度。加快结构调整,利用养殖产业园区空闲地块新建养殖棚圈,配齐设施设备,提升全产业链设施配套能力。创新开发农、文、旅多层次长产业链服务产业机制,开发游客认领认养牛羊等形式的草原牧家乐服务,实现传统畜牧业向优质高效转型。

五、转变草原监管模式,守护草原生态保护底线。

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建立完善草原过牧评价指标体系,科学核定适宜载畜量,草畜平衡区超载放牧率超过10%以上或在禁牧区放牧2次以上的,严格按照相关罚则处罚,并扣发当年草畜平衡奖励或禁牧补贴资金。加强草原过牧监测预警巡查和执法查处,充分发挥各级林长和草原网格员及各苏木专业执法力量作用,常态化开展巡查,多部门联合开展督查检查,有效遏制违规放牧等破坏草原资源行为。利用“线下+线上”宣传模式进行广泛、持久、深入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农牧民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