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 化 简 报
第26期
(总第 1003 期)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
“春风2023”专项行动启动
近日,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春风2023”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三部门要求,各地要强化对古树名木资源丰富、保护管理薄弱的重点地区及木材收购加工等下游产业集中的重点区域巡查,完善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相关信息库,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及时发现预警违法犯罪行为。要保持对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集中优势警力,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形成有力震慑。对团伙性、系列性、跨地域重点案件,要专案办理,按照“打源头、摧网络、断链条、端窝点”的工作要求,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侦办、指定管辖、异地用警等措施,开展集中破案攻坚,依法严惩犯罪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坚决打深打透打彻底。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案件多发地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要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源管控,依法严厉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松科古树名木。各级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制度规范,为进一步强化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法治保障。
2022年9—12月,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部署开展了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与住建、林草等部门密切联动配合,加强制度建设,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加强宣传发动,强化破案攻坚,集中侦破了湖南“6·06”、福建“2210”、贵州“3·21”等一批大要案件,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川省发布总林长令
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9月19日,四川省总林长王晓晖、黄强签发第3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长坚决扛起古树名木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大力弘扬古树名木生态文化价值,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强化古树名木保护思想认识。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政治高度、人文厚度、生态维度深刻认识古树名木具有的历史价值、生态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充分认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举措,切实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
二是健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的保护管理机制,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纳入林长巡林和林长制督导考核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古树名木权属情况,结合村级“一长两员”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具体管护单位和人员,划定责任区域,明确职责分工。各级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以及文物、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体系。
三是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措施。加强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和挂牌管理,全面推进“一树一档”“一树一策”,严格行政审批,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对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主体的监督检查。持续推进濒危、衰弱古树抢救复壮,强化翠云廊古柏等典型古树群生境改善。加大技术攻关力度,加强古树名木基因资源保护,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切实提高保护成效。
四是创新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模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组织开展古树名木认捐认养等活动。创新“林长+”等模式,探索推行古树名木离任交接制度。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古树名木公园。积极探索建立古树名木保护补偿机制。全方位拓宽资金渠道,将古树名木保护相关经费列入同级预算,形成多元化资金支持长效工作机制。
五是严厉打击损害古树名木行为。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开展古树名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违法举报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行刑衔接等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移植、采伐、毁坏、售卖古树名木以及破坏古树名木生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构)筑物,规范和引导民间祈福行为,切实消除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安全隐患。
六是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力度。充分挖掘古树名木的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弘扬古树名木文化,及时总结推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增强公众保护古树名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