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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关于延长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退耕还林补助期限和提高补助标准的提案”复文
来源: | 作者:绿促会 | 发布时间: 2021-12-09 | 474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我局已经注意到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年限短、补助标准偏低的问题,多次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意见建议,有关部门正在对此进行统筹研究。下一步,将按照2021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继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国家财力、物价上涨等因素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同时,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国家对退耕还林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的规定和《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相关要求,青海省各级人民政府可结合自有财力,统筹整合有关资金,加大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补助力度,进一步调动农民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