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二五”试点先行,到“十三五”筹备全国市场,历经十年试点探索,全国碳市场已呼之欲出。作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抓手,自2020年12月以来,全国碳市场建设蹄疾步稳。
2020年年底,生态环境部以部门规章形式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工作要求。印发了《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公布包括发电企业和自备电厂在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全国碳市场覆盖排放量超过40亿吨,将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今年5月26日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近期,按照有关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已通过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基本完成配额预分配工作。生态环境部已组织有关单位完成上线交易模拟测试和真实资金测试,正在组织开展上线交易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拟于今年6月底前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
记者 杨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