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2019年10月31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的主要部分。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既要坚持好、巩固好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又要完善好、发展好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2020年1月13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要求是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着力点是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要继续健全制度、完善体系,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是2020年2月5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四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是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同志的讲话。指出,必须坚持党对经济特区建设的领导,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必须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必须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必须坚持在全国一盘棋中更好发挥经济特区辐射带动作用。
《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是2020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特别是基于我国比较优势变化,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准确把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构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是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期间习近平同志讲话中有关内容的节录。指出,要继续把握好改革和发展的内在联系,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改革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使改革更好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