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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武平破题“树要怎么砍”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 作者: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 | 发布时间: 2025-08-11 | 396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青山常在 永续利用

——福建省武平县以优化放活林木采伐管理破题“树要怎么砍”

作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发源地,福建省武平县以作答“树要怎么砍”为切入点,构建起一套集产权明晰、科学经营、治理创新于一体的林业发展新范式。

确权颁证是推进集体林改最基础、最关键的一环。武平县通过将山林权属细化到每一户林农,把传统林业模式下“掠夺式砍伐”彻底扭转为“契约式采伐”。林农对山林从“要我保护”变为“我要保护”,经营山林的积极性明显提升。

“我们从保障林农合法权益出发,优化、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将采伐指标从年度刚性分配改为季度弹性调节,根据市场需求和森林生长量动态调整。”武平县林业局负责人介绍。

在武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林农王大姐仅凭一张身份证和一本林权证,20分钟就办好了采伐审批,这得益于武平县首创的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制。

2021年12月,武平县率先实施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制度改革,在全县范围内将人工杉木用材林主伐年龄下调至16年,人工松林用材林主伐年龄下调至21年。确定万安镇、下坝乡为试点乡镇,对零星分布3公顷以下的人工商品林由林权所有者自主确定采伐年龄,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

2023年,武平县进一步开展林木采伐制度改革,对全县集体人工商品林全面放开林木主伐年龄,取消采伐年龄限制,对林木采伐申请蓄积小于30立方米的实行告知承诺制采伐审批。2023年9月,武平县率先试点的“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实施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等改革举措被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吸纳。自2024年7月起,武平县再次深入探索林木采伐改革,全面推行集体人工商品林按面积审批林木采伐,充分保障林农的收益权和处置权,激发了广大林农群众经营林业的积极性。

2023年,十方镇通过价格机制引导,试点将速生桉树采伐周期从传统的8年延长至12年,使桉树单位面积蓄积量提高40%,林农年均收益增长28%。这种弹性管理机制,既落实了森林法关于科学采伐的要求,又创新了林业管理模式,实现生态保护与林农增收的平衡。

自采伐制度改革试点实施以来,武平县林木采伐许可申请数量呈现显著增长态势。林农林木处置权的行使渠道更加便捷畅通,森林资源资产盘活变现的机制进一步优化。

为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武平县积极探索森林可持续经营新路径,持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质量,发挥森林“四库”作用。

在万安镇采伐制度改革试点林区,科学规范的杉木人工林择伐作业有序开展。“我们坚持采育结合,仅采伐胸径20厘米以上的成熟木,同时注重保留林下幼树及伴生树种。”林业技术人员介绍,采用“伐大留小、间密补稀”的森林经营模式,是为了优化林分结构、实现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