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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来源: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作者:绿促会 | 发布时间: 2025-03-12 | 809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资源保护管理全面加强

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总林长令54个。修订印发《林长制考核办法(试行)》,组织开展2024年林长制督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统筹开展林草湿荒保护地执法,公开通报4批39个毁林毁草典型问题,将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统一纳入林草资源管理并严格保护。出台《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进行全面系统规范。首次召开全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选取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开展古树名木保护试点。完成“1主6分”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总体布局,实施林草种质资源收集行动。国务院批准天然林保护修复有关政策,主要政策延续至2035年。印发《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对天然林实行分类管控、分区修复。推进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落实管护任务1.5亿公顷,落实修复任务127万公顷。出台《军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完成部队营区重要植物普查。

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扎实推进280个增发国债防火项目落地实施。全国森林草原火灾数量、受害面积实现双下降。持续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提前实现五年攻坚行动防控目标,美国白蛾发生面积连续7年下降。分别完成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840万公顷、786.6万公顷,除治互花米草3.3万公顷。

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研究制定“4+2”林草重点改革实施方案和21条改革举措。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稳定林地长期承包关系、推进林权流转、培育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等10项措施。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在全国生态日发布改革最新成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出一批改革举措。印发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妥善化解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推进3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和7个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先行先试,在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等21个县(市、区)开展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建设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国有林场220个。福建省创新推出林票,江西省建立林业经营收益权证等新机制,重庆市探索出台林业金融政策。

七、生态富民产业提质增效

出台《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发布《生态产品目录(2024年版)》,完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方法。修订出台《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编制《全国木本粮油产能提升实施方案》,加强油茶生产管理,扩大优质产品有效供给。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批准林业碳汇领域首批5家审定与核查机构,公示造林碳汇、红树林营造项目26个。全年林草产业总产值10.17万亿元,同比增长9.6%,森林食物产量超2亿吨,成为继粮食、蔬菜之后的第三大重要农产品。全国经济林种植面积4666.7万公顷、年产值超2万亿元,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4000万公顷、年产值约1万亿元,成为激活乡村振兴的“绿色引擎”。全年完成油茶新增种植和低产林改造47.5万公顷,茶油产量达100万吨。生态旅游游客量达27.6亿人次,同比增长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