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要求
(一)为进一步规范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拟于2025、2026年自行开展草品种区域试验的品种也需提交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请,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确定的试验方案自行开展区域试验,并配合秘书处开展现场查定。自2027年起,秘书处不再受理自行开展区域试验但未现场查定的一年生草种的品种审定申请,2028年起不再受理自行区域试验但未现场查定的多年生草种的品种审定申请。
(二)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优良草品种在草原修复和草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抗逆、高产的优良草品种,尤其是生态修复急需的优良乡土草品种的选育工作。要进一步优化草品种审定方法和程序,加快审定一批草原生态修复急需的优良乡土草品种,以保障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对优良草品种的多样化需求。
(三)各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将本通知转发至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宣传动员,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材料要求审查材料,考察区域试验现场,如实出具相关说明并签字、盖章。
(四)请将本省2024年省级草品种审定公告、2024年审定草品种于2025年4月12日前录入至林草种苗管理系统(https://lczmglxt.forestry.gov.cn)。
联 系 人:李允菲
联系电话:010-84239847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场种苗司
邮 编:100714
邮 箱:pzsd2023@163.com
附件: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草品种审定申请书(试行)
2.国家草品种审定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请书(试行)
4.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