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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出台10项措施巩固生态扶贫成果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 作者:绿促会 | 发布时间: 2020-12-01 | 4018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2月1日讯  近日,云南省林草局出台10项措施,对资金支持、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生态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旨在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保持对贫困地区项目资金支持。全省林草系统将进一步加强对涉农补助资金的监管,查处在扶贫工作中项目未按政策安排实施、资金未按要求兑付等问题,提升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高脱贫成色。

  二是推进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目前,全省实聘生态护林员已达18.3万名,位列全国第一,有力解决了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困难问题。要加强生态护林员的动态帮扶和管理,保持生态护林员队伍稳定。对动态调整腾出的生态护林员岗位,优先为贫困家庭或脱贫不稳定户提供就业岗位,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兑现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费。

  三是完善退耕还林还草后续工作。云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位列全国第二位,为全省生态修复治理、群众生态功能转移性收入和生态产业建设提供了项目资金保障。要加快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进度,加快工程检查验收,配合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兑现补助资金,确保取得生态治理成效。对依托退耕还林还草发展生态产业的地区,要强化基地建设,创新机制,整合各种要素,建设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基地。

  四是促进生态产业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选择与生态保护紧密结合、市场相对稳定的特色林草产业,大力实施生态产业提质增效,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在有条件地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产业,拓宽贫困群众的增收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一批以核桃、澳洲坚果、花椒、竹子等加工为主的知名企业,带动林草生态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

  五是加大林草科技推广。加强科技示范点及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先进实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效促进贫困地区林草产业发展。坚持“扶智”和“扶志”相结合,“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帮助贫困群众摆脱思想贫困、精神贫困,激发致富内生动力,增强造血机能。

  六是保障农户转移性收入。要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补助、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护林员等涉及千家万户的林草涉农专项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兑付到农户手中,实实在在增加建档立卡户的转移性收入。

  七是保障扶贫项目建设林草地使用。全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扶贫道路、人畜饮水工程等扶贫项目使用林草地和采伐林木需求,依法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确保扶贫涉林涉草项目即审即批,保障扶贫基础设施顺利建设,促进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设施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