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强化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领域相关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加快建立专业化队伍。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综合考虑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落实资金保障。
(十八)积极宣传引导。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推广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