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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人民网 | 发布时间: 2023-04-24 | 6514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牵头开展火灾预警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火灾预防,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六)严格落实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在林牧区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

  三、优化体制机制,建强组织指挥体系

  (七)健全指挥体系。完善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实现上下基本对应。加强各级指挥机构办公室和主管部门业务能力建设,在主管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防灭火实战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加强指挥员队伍建设,研究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考核评估制度,实行国家负责省市两级、省级负责县级和基层的指挥员培训机制。

  (八)强化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各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在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衔接关系,形成工作合力。

  (九)健全运行机制。完善会商研判、预警响应、信息共享、督查检查等机制。建立规范的工作运行秩序。探索处置重特大火灾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实战化运行模式。

  四、深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火灾风险

  (十)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坚持不懈培养群众防火意识,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丰富宣教手段,倡导移风易俗,推广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纳入村规民约等有效做法。

  (十一)严格火源管控。严格落实用火审批、防火检查、日常巡护等常态化管控手段,重点加强祭扫用火、农事用火、林牧区施工生产用火和景区野外用火管理。多措并举提升林草生态系统耐火阻燃能力,科学组织计划烧除和清理重点林缘部位可燃物。加强火情早期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出动和安全高效处理。加强与有关邻国合作,及时妥善处置边境火情。

  (十二)加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火灾风险普查、评估、区划等工作。深入开展重大火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出国家公园、城市面山、森林公园等重要区域和重要目标,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及石油化工、电力等企业要在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组织下,协同开展本行业领域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