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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好草原补奖政策 实现草原生态和民生双赢 ——专访国家林草局草原管理司相关负责人
来源: | 作者:绿促会 | 发布时间: 2021-12-23 | 707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意见》明确,由林草部门负责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草原管护网络,加大对草原禁牧休牧轮牧、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级林草部门在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过程中,将着重从4个方面强化禁牧和草畜平衡有关工作。

一是优化调整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区。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科学划定禁牧区,明确划定原则、标准和范围。对前两轮实施禁牧的草原植被恢复达到解禁标准的,要及时转为草畜平衡区,退化、沙化明显的草畜平衡区要及时调整为禁牧区。通过优化调整草原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实现对草原科学有序利用,在有效保护草原生态的同时,兼顾农牧民发展生产的权益。

二是认真做好草原禁牧管理。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禁牧管理。强化草原禁牧监管,加强执法巡查,落实监督检查责任,确保真禁牧、禁得下、管得住。

三是扎实推进草畜平衡制度落实。要求各地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草原载畜量标准,指导农牧民有效开展草畜平衡管理,推动和规范草畜平衡制度落实。并探索通过草原生态状况来评估草原放牧利用状况,作为判断是否超载过牧的依据。

四是加强基础信息共享互通。要求各地林草部门主动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共同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问:为做好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需要哪些保障措施?

答: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省区要严格按照《意见》有关要求,负责草原补奖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建立完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分解任务指标,因地制宜细化方案,合理利用“封顶保底”措施,科学确定具体补奖标准和发放方式,并将实施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范围。

加强基础工作。各有关省区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编制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草原动态监测,科学评估草原生态和生产力状况,为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划调整、绩效评价等工作提供依据。

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省区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培训,引导和鼓励广大农牧民群众自觉履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黄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