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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作者:绿促会 | 发布时间: 2021-11-02 | 8635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体育总局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改社会〔2021〕14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体育行政部门、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草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体育公园是以体育健身为重要元素,与自然生态融为一体,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体育健身、运动休闲、娱乐休憩、防灾避险等多种功能的绿色公共空间,是绿地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各地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聚焦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问题,扩大公益性、基础性全民健身服务供给,坚持系统观念,以绿色生态为引领,处理好公园风貌与健身设施之间的关系,推动健身设施同自然景观和谐相融,打造绿色便捷的全民健身新载体。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经济实用。根据发展水平、自然生态、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因素进行合理均衡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不搞标新立异,做到绿色环保、方便实用。

  便民利民,公平可及。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公园为重点,以近距离服务全龄人口为目标,因地制宜,统筹城乡,按照本地区群众运动习惯布局多元健身设施,提高智慧化水平,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就便参与体育锻炼。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体育公园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把建设体育公园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确保人们既能尽享体育运动的无穷魅力,又能尽览自然的生态之美,促进全民健身回归自然。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多种资金渠道,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积极性。探索灵活多样的体育公园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建设效率和运营活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国新建或改扩建1000个左右体育公园,逐步形成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特色鲜明、普惠性强的体育公园体系。体育公园成为全民健身的全新载体、绿地系统的有机部分、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

  二、推动体育公园绿色空间与健身设施有机融合

  (四)坚持绿色生态底色。体育公园绿化用地占公园陆地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65%,确保不逾越生态保护红线,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推进健身设施有机嵌入绿色生态环境,充分利用自然环境打造运动场景。体育公园要与生产生活空间有机融合,不设固定顶棚、看台,不得以建设体育场馆替代体育公园,不得以体育公园的名义建设特色小镇、变相开发房地产项目,避免体育公园场馆化、房地产化、过度商业化。不鼓励将体育综合体命名为体育公园。

  (五)布局各类健身场地及配套设施。体育公园内既要有满足中老年人群需求的健身步道、健身广场,也要有满足青少年需求的足球、篮球、排球等常规球类场地设施和满足儿童需要的活动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置临时性、装配式的冰雪、游泳设施。包含水域的体育公园可以因地制宜建设供皮划艇、赛艇等水上运动使用的小型船艇码头。鼓励配套建设智能化的淋浴、更衣、储物等服务设施,提高群众健身便利性。

  三、加强体育公园科学规划布局

  (六)按人口规模科学布局。体育公园建设要与常住人口总量、结构和发展趋势相衔接,优先考虑在距离居住人群较近、覆盖人口较多、健身设施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区布局建设,增强公益性,提高可及性,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参与体育锻炼。

  (七)在新建城区优先布局。把体育公园作为新建城区健身设施的优先形态,新建城区、郊区新城要做好体育公园的空间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辐射面大、设施完善、功能健全的体育公园,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八)合理确定体育公园建设规模。各地要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考虑体育公园与服务半径内其他健身设施之间的功能协调和面积配比,合理预留体育公园建设空间。按照区域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县域次区域)和一般镇四个等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编制体育公园建设方案。鼓励各地参考如下标准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含新建、改扩建,下同)。

  ——鼓励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行政区域(含县级行政区域和乡镇,下同),建设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其中,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15%,绿化用地占比不低于65%,健身步道不少于2公里,无相对固定服务半径,至少具有10块以上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5项。

  ——鼓励常住人口30—50万的行政区域,建设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其中,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不低于20%,绿化用地占比不低于65%,健身步道不少于1公里,主要服务半径应在5公里以内,至少具有8块以上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