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坚持党建引领。加大在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力度,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党组织参与决策事项清单。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十八)强化部门协同。各级民政、社会工作、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任务,加强协同配合,增强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结合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民政部
中央社会工作部
农业农村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全国工商联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