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审公示。为确保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议名单。在林草、民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联合发布。公示无异议后,国家林草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文予以发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业和草原、民政、卫生、中医药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组织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级林业和草原、民政、卫生、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择优推荐,核实有关指标数据和证明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备。以县为单位申报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的,其县域内经营主体不再申报国家森林康养基地。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有关单位将推荐材料一式4份(每部门1份)及电子版于2019年8月23日前联合报送至4个部门。逾期报送的不纳入本次评审范围。
附件:1.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推荐表
2.分省推荐申报控制数表
3.森林康养基地申报书格式
4.森林康养基地基础数据表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