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回头看’后,安徽省委常委会会议先后28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先后27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工作。”安徽省公开的整改情况透露,2019年9月至12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分两批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作为督察重要内容,实现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
四川省也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先后4次以省政府专题会议形式推进问题整改。
贵州省在公开整改工作进展时指出,贵州省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共计24次,听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同时,制定印发《贵州省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省督察办派出以省生态环境厅厅级领导带队的9个督战队与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协同联动,采取挂牌督战、挂图作战、挂账销号“三挂”打法,确保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年度任务。
“陕西省成立以省委书记、省长为组长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督察整改任务做出批示并实地调研督导整改。”陕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透露,在整改中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召开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积极推进秦岭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到“回头看”,促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无疑是督察的最终目的之一。从6省公开的整改情况看,6省的生态环境质量不仅均出现了改善,而且有的省改善幅度还不小。
据介绍,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其中,2019年度,湖北省13个国家考核城市PM2.5累计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例76.1%,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同时,水环境质量也显著提升,湖北省国家考核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86%,劣V类比例1.8%。
除湖北省外,还有4省在整改进展中都提到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其中,2020年1月至8月,以国控点位统计,山东省空气中PM2.5浓度同比下降13.7%,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改善12.8个百分点;国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同比改善8.4个百分点。
2020年1月至7月,安徽省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4%,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3天;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0.2%,无劣Ⅴ类断面,分别好于年度目标5.7个和0.9个百分点,其中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83.3%,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
2020年1月至7月,四川省87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83个,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10个出川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全省未达标地级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89%、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
2019年,陕西省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2.0%,平均优良天数265.3天,同比增加1.3天,关中地区平均优良天数233.8天,同比增加6.9天;Ⅰ-Ⅲ类国考水质断面比例优于国考指标7.6个百分点,消除国考劣Ⅴ类断面。(记者 郄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