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弘扬新中国外交优良传统
70多年来,中国外交在国际风云激荡中成长奋进,积淀了优良传统,砥砺了坚韧风骨,铸就了独特精神。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继承和发扬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外交理念、战略思想和优良传统,并在波澜壮阔的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实践中不断守正创新。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三个世界”等政策方针和思想,在国际舞台上站稳了脚跟、赢得了尊重、扩大了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提出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的重大论断,倡导促进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建设和谐世界,中国全方位外交取得重要进展。
进入新时代,中国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外交布局。中国创造性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新型国际关系、全人类共同价值、共建“一带一路”、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等新理念,倡导全球治理观、正确义利观、安全观、发展观、合作观、生态观等重要理念,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四)兼收并蓄人类优秀文明成果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把人类历史长河中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优秀文化弘扬起来,凝聚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不同地域人民的价值共识,汲取世界多元文明相融相通优秀成果,反映了全人类的普遍愿望和共同心声。
世界各国文明中都蕴含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智慧。古希腊哲学家以城邦为蓝本对人类共同体进行了早期探索,认为需要通过一致行动追求共同利益,主张人类必须互相保持和谐生活。印度古老典籍记载着“天下一家”的箴言。非洲传统价值理念乌班图精神,倡导“我们在故我在”,强调人们彼此依存、密不可分。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反映了和平发展、团结共生、合作共赢等不同文明之间的互通之处。俄罗斯有谚语“风雨同舟就能无惧风雨”;瑞士有作家提出“不应为战争和毁灭效劳,而应为和平与谅解服务”;德国有谚语“一个人的努力是加法,一个团队的努力是乘法”;非洲有谚语“一根原木盖不起一幢房屋”;阿拉伯有谚语“独行快,众行远”;墨西哥诗人有名句“唯有益天下,方可惠本国”;印度尼西亚有谚语“甘蔗同穴生,香茅成丛长”;蒙古国有谚语“邻里心灵相通,命运与共”等等。这些都体现了深厚的世界文化渊源和丰富的思想底蕴。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为遵循。近代以来,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目标。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的平等和主权原则,到日内瓦公约确立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从联合国宪章明确的四大宗旨和七项原则,到万隆会议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些国际关系演变积累的公认原则,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基础。
四、既有目标方向,也有实现路径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大势出发处理当代国际关系的中国智慧,是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是应对21世纪的各种挑战的中国主张。理念引领行动,方向决定出路,国际社会应当携手努力,把宏伟蓝图变成路线图,一步一个脚印把美好愿景变为现实。
(一)推动新型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契合各国人民要发展、要合作的时代潮流。历史上的经济全球化,促成了贸易大繁荣、投资大便利、人员大流动、技术大发展,为世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经济全球化也积存了不少问题和弊端,出现“回头浪”。目前的经济全球化模式,难以反映广大发展中国家呼声、体现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和“你输我赢”“赢者通吃”的零和博弈,造成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以及发达国家内部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个别国家把内部治理问题归咎于经济全球化,归咎于其他国家,动辄采取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凌主义,破坏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消费链,导致现有国际贸易秩序紊乱甚至冲突。
推动新型经济全球化,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要求。各国应该坚持开放的政策取向,旗帜鲜明反对保护主义,反对“筑墙设垒”,反对单边制裁、极限施压,推动各国经济联动融通,共同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各国应该推动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促进全球经济进一步开放、交流、融合,推动形成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让各国人民共享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增长成果。
开放应是双向奔赴,不能是单行道,不能一边要求别的国家开放,一边关闭自己的大门。一些国家总想对中国实行“脱钩断链”,构筑“小院高墙”,最终只会反噬自身。一些人炒作要“降依赖”“去风险”,这样的做法实质是制造新的风险。防风险和合作不是对立的,不合作才是最大的风险,不发展才是最大的不安全。如果以“去风险”“降依赖”之名行“去中国化”之实,就是在去机遇、去合作、去稳定、去发展。
当前正在发生的以人工智能为标志的科技革命,将对新一轮经济全球化和人类社会发展产生难以估量的深刻影响。要探索建立相关规则和标准,既有利于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又坚守人类安全底线,还要平衡照顾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利益,确保技术创新在法治轨道和公认的国际准则基础上运行,由人类主导、为人类服务、符合人类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