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好中央金融委员会的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把关。发挥好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发挥好地方党委金融委员会和金融工委的作用,落实属地责任。要坚持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金融干部人才队伍。要在金融系统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金融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金融问题的重要创新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自觉贯彻落实。要完善金融宏观调控,准确把握货币信贷供需规律和新特点,加强货币供应总量和结构双重调节。加强优质金融服务,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服务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建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健全金融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监管责任落实和问责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着力做好当前金融领域重点工作,加大政策实施和工作推进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融资成本持续下降,活跃资本市场,更好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稳外贸稳外资,加强对新科技、新赛道、新市场的金融支持,加快培育新动能新优势。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金融系统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扎实做好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抓好会议精神宣传贯彻,加强金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何立峰作总结讲话。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北京市、辽宁省、湖北省、四川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中央金融委员会委员,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中央管理的金融机构、部分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