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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丨协同推进减污降碳 助力实现美丽中国建设和 “双碳”目标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作者:王金南、严刚、雷宇(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 发布时间: 2022-12-22 | 6661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是注重政策创新,形成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利用现有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制度体系优势,加强减污和降碳工作在法规标准、管理制度、市场机制等方面的统筹融合。推动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相关排放标准,强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制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可行技术指南、监测技术指南。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研究探索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充分运用经济政策和市场化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着力打造减污降碳一体实施的行动模式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工作只有落地才能增效,推动减污降碳协同落地见效,需要在多层次、多领域推动试点的基础上,科学评价相关成效,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由点及面在全社会形成减污降碳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

  一是开展多维度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示范。充分考虑重点区域、城市、园区、企业的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控排潜力,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模式。区域层面加强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模式,城市层面探索不同类型城市减污降碳推进机制,产业园区层面探索资源能源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的机制和方法,提高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企业层面探索实现多种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的先进技术,并探索打造“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通过定期开展跟踪评估,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和案例。

  二是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体系。《方案》首次在文件中提出协同度概念,要求开展重点城市、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研究,并明确“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的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协同度评价体系,有效发现在减污降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领域和主要问题,找到潜在的不协同和不够协同的领域,为及时调整优化工作重点和推进策略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通过统一基线的评价工作,在时间尺度上反映减污降碳工作的持续性进展,便于横向之间进行比较,进而为梳理总结特色工作和推广先进经验提供基础。

  三是提升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基础能力。《方案》提出要重点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强化经济政策,提升基础能力。科技创新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核心驱动力,围绕能源、电力、工业、交通、建筑以及生态碳汇等领域的减污降碳技术发展需要,加强科技落地和难点问题攻关。经济政策是落实《方案》的重要保障,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推动实施有利于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价格、财税、金融政策,引导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基础能力是提升减污降碳的根本支撑,拓展完善天地一体监测网络,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研究建立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核查协同管理制度,实行一体化监管执法。

  作者:王金南、严刚、雷宇(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