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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
来源: | 作者:中国网 | 发布时间: 2024-07-23 | 4646 次浏览 | 分享到:

韩文秀: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回升向好态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主要宏观指标符合预期,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挑战,主要是有效需求不足,一些企业经营困难,一些地方财政困难,表明我国经济恢复还不够强劲,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之间存在分化现象。下一步要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实现更为均衡、普惠、包容的发展,一靠政策给力,二靠改革发力。

要更加有力有效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好发力见效,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进度,确保基层“三保”按时足额支出,发挥好财政资金对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杠杆撬动作用。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为实体经济提供源头活水。要落实好“两新”、“两重”决策部署,实施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投入更多真金白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让企业和消费者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要把长远增后劲与短期稳增长结合起来,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强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项目建设。要把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都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要扎实推动人民群众和企业可感可及的改革。改革发展都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按照三中全会的部署,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完善促进机会公平制度机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畅通社会流动渠道,营造勤劳致富环境。

我们相信,通过政策给力和改革发力“双轮驱动”,我国经济发展将更加强劲、更为均衡、更可持续,让微观主体有更多真实感受和收获。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我们关注到,上个月公布的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中,由高校牵头的占到三大奖励总数的三分之二左右,两位最高科技奖得主李德仁院士和薛其坤院士也都来自高校。请问,下一步要如何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更加有效服务国家的重大战略需求?谢谢。

怀进鹏:谢谢您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关注和肯定。我们都知道,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集中交汇点,是基础研究的主力军、重大科技突破的策源地。我理解,高校是国家最宝贵的资源。近年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在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物质科学、空间科学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成果。下一步,我们将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着力强化高校有目标有组织的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加强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分类推进高校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上对学校和人才的需求是多样的,在高校中既需要“全能选手”,又要有“单项冠军”。我们将明确各类高校发展定位,建立分类管理、分类评价机制,引导不同类型高校在不同领域、不同赛道塑造并发挥高校的优势,追求卓越、办出特色。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实施一流学科培优行动,聚焦优势突破方向,打造一批一流学科标杆,在重大任务完成中提升学科建设能力。

二是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创造之人才造就创新之国家。我们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与科技发展态势,动态调整高校学科设置,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深入实施国家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战略行动,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打造一流核心课程、教材、实践项目和师资团队,强化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协同,以学生人文底蕴的提升促进科技创新思维的提高,构建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体系。

三是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我们将实施基础学科与交叉学科突破计划,提升基础研究的组织化程度,把重大任务作为科教融汇的“发动机”,引领学科交叉融合,推动产出更多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特别是将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通过长周期稳定支持、长周期评价,引导支持一批具有家国情怀、创新能力突出的高校青年教师,开展高水平自由探索,挑战科学“无人区”。我们将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打造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加快布局建设高等研究院,推动高校和企业“双向奔赴”,促进高校科研成果高水平创造、高效率转化,不断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我就简单回答这些,谢谢!

新华社记者: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请问您如何看待法治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的地位和作用?如何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谢谢。

沈春耀: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从表面上看,改革意味着“破”和“变”,法治意味着“立”和“定”,二者似乎是有矛盾的,但从本质上讲,改革和法治是“破”与“立”、“变”与“定”的辩证统一。历史上的各种变法、新政,都是同立法、定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也表明,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改革的推动,改革的深化也必然要求法治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