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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守攻:林业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不可替代
来源:《中国农村科技》杂志 | 作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 发布时间: 2023-10-18 | 3143 次浏览 | 分享到:

林业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不可替代

张守攻 王登举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林业既是国家重要的公共事业,也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是大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村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如何让林业从产业发展、生态建设、文化繁荣三维度发挥大作用?林业科技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实现产业兴旺、生活富裕

林业是重要途径

林业产业是“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重要载体,是规模最大、潜力最大的绿色经济,是涵盖范围广、产业链条长、产品种类多、就业容量大的产业门类。发展林业产业是开展精准扶贫、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重要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木竹加工、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乡村林业产业快速发展。但总体来看,我国林业产业仍存在大而不强、附加值低、竞争力弱、集约化程度低等诸多问题。

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相比,乡村振兴战略强调要实现“产业兴旺、生活富裕”,这表明新战略对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目标要求更高、更实。农村产业不仅要发展,还要达到兴旺;农民生活水平不仅要宽裕,还要达到富裕。因此,林业产业发展也要有更高的起点、更高的目标。

一要高度重视发展质量。乡村振兴中的农业不应是传统农业,林业也不应是传统林业,必须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改变粗放的经营模式和低端的发展方式。在发展导向上要从产量扩张型向提质增效型转变,在发展动力上要从资源依托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在经营方式上要从低端粗放型向高端集约型转变,在产业链条上要从以第一产业为主向一二三产融合转变,最终实现由传统林业产业向“精林产业”的根本转变,走绿色优质、高附加值的发展道路。

二要突出区域优势和特色。我国农村地域广阔,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条件各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没有也不应该有固定的模式。推进乡村林业产业发展,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注重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培育当地林产品品牌,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走特色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

三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近年来,随着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稳步推进,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但总体来看,这些经营主体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管理运行不规范、联结不紧密、自我发展和抵御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创新,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支持和规范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完善林业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林地合理流转,走龙头带动、集群发展、规模经营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小农经济发展模式,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实现生态宜居、乡村美丽

林业是重要保障

林业是陆地生态建设的主体。构建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治理和改善荒漠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是建设美丽乡村、实现生态宜居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的成就。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林业仍然是国家现代化建设中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尤为突出,生态系统脆弱、生态产品短缺,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现代化进程,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乡村振兴战略将过去的“村容整洁”升格为“生态宜居”,这表明新时期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要求更高、内容更加丰富。林业工作的主阵地在农村,主要从业人员是农民。振兴乡村最大的优势在生态,最大的难点也是生态。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对于林业来说,既是难得的机遇,也是严峻的挑战,必须在理念上、措施上有新的飞跃。

一要形成系统治理的大格局。推进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必须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尊重自然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正确处理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之间的辩证关系,克服条块分割、各自为战、九龙治水的传统做法,从景观尺度上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形成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大格局。

二要在提升精细化水平上下功夫。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国绝大部分荒山荒地的绿化任务已经基本完成,“绿起来”的目标初步实现。但是,乡村绿化的精细程度还不高,与“美起来”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个别地方还存在着大搞“刷墙式”村容村貌建设等形式主义现象。因此,在开展乡村绿化美化的过程中,要与乡村环境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消灭死角、补齐短板、注重实效,全面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和四旁植树、村屯绿化、庭院美化等身边增绿行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精品。

三要科学经营、合理利用。长期以来,我国林业建设中存在“重两头轻中间”的现象,即重视造林增加森林面积,重视采伐利用木材,对于抚育经营这个提高森林质量的关键环节重视不够。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又出现了“重保护、轻经营、不利用”的倾向,形成了“只要采伐就是破坏生态”的认识误区。由此导致我国森林资源中纯林多、混交林少,中幼林多、成熟林少,林分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系统不稳定,生态功能低下的问题。因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造林与经营、保护与利用、生态与产业之间的关系,消除误区、科学经营、合理利用,提升生态宜居水平,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实现乡风文明、治理有效

林业是重要载体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治理有效是基础。我国农村拥有丰富的茶文化、花文化、竹文化、森林文化等生态文化传统,这些传统生态文化以崇尚自然、保护环境、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为基本特征,既是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实现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也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态文化是一种价值观,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精神力量,是乡村发展软实力重要体现。大力弘扬生态文化中所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对于提升农民立足农村发展的自信心、自豪感,增强乡村的文化吸引力和内在凝聚力,推进以德治村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搞乡村文化建设,决不能关起门来自娱自乐,独立于其他中心工作之外,而应当融入乡村振兴的整体布局中,融入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和乡村治理的各个方面,贯穿全过程。

一要融入发展理念中。要把传统生态文化的精华和现代生态文明的理念融会贯通,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的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二要融入特色产业发展中。要把当地传统文化、地理标志等要素融入特色产品加工、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提升产业发展的文化内涵。同时要注重引入绿色环保的先进技术和标准,强化生产过程和产品的监督监测,逐步使制度约束转化为生产经营者的文化自觉。

三要融入人居环境建设中。要把传统村落、自然风貌、人文习俗和生态宜居诸多因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加强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小微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让宅前屋后的古树、村边道旁的小溪都成为一种乡愁,让老百姓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情、记得住乡愁。

四要融入居民日常生活中。没有农民的积极参与,乡村文化建设就会流于形式主义,就不会有真的文化繁荣。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增强文化建设的参与度和渗透性。特别是在生态文化村、森林小镇、森林人家等创建活动中,要吸引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弘扬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观念,崇尚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传播和谐向上的文明风尚,形成常态化的创建机制和制度安排。

来源:《中国农村科技》杂志,2018年04月总第275期,《林业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不可替代》一文编辑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