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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绿水青山造福人民泽被子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综述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绿促会 | 发布时间: 2021-06-03 | 16204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年5月26日,习近平主席向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致贺信指出,地球是我们的共同家园。世界各国要同心协力,抓紧行动,共建人和自然和谐的美丽家园。中国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合作。“中国愿同世界各国、国际组织携手合作,共同推进全球生态环境治理。”

“新发展阶段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下大气力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引领世界发展潮流。”今年4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我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为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当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常常是慷慨的;当人类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必然是无情的。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

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人类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历史地看,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古今中外,这方面的事例众多。”

“我们中华文明传承五千多年,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的经典诗句,‘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的治家格言,这些质朴睿智的自然观,至今仍给人以深刻警示和启迪。”总书记指出。

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这个道理要铭记于心、落实于行。”

“我们的先人们早就认识到了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孔子说:‘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意思是不用大网打鱼,不射夜宿之鸟。荀子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吕氏春秋》中说:‘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这些关于对自然要取之以时、取之有度的思想,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总书记旁征博引,娓娓道来,深刻阐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道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反复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就是因为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最为基础的条件,是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工作时强调,“‘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是规律,谁也无法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