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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来源: | 作者:绿促会 | 发布时间: 2020-01-01 | 5533 次浏览 | 分享到:

全国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完善发展13个方面的制度,全力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2月30日,全国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建龙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总抓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总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林草制度体系,全面提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能力,为林草事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张永利通报了2019年工作进展情况和2020年工作安排意见。副局长刘东生、彭有冬、李树铭、李春良,党组成员谭光明,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胡章翠,局总工程师苏春雨,总经济师杨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韦剑平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林草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决定性因素。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建设美丽中国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任务,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根本要求,是实现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各级林草部门要从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加快补齐制度短板,全面提升治理效能,把林草事业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为国家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会议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林草事业与祖国发展同频共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些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我国林草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需要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具有科学理论指导的显著优势。坚持高位推动、政府主导,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有群众积极参与的显著优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具有完整组织体系的显著优势。坚持严格保护林草资源,具有完善法治体系的显著优势。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具有强大发展活力的显著优势。坚持接续奋斗、久久为功,具有共同价值追求的显著优势。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具有务实开放合作的显著优势。

会议要求,新时代全面深化林草改革,必须以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更加注重解决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加快建章立制,着力构建和完善林草制度体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更加注重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功能,促进多种效益充分发挥。更加注重制度执行和落实,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为法律法规,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着力完善和发展13个方面的制度。一是国土绿化制度。充分发挥全民绿化的制度优势,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坚持森林分类经营,完善森林经营制度体系,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建立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制度。二是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坚持用严格的制度、高效的手段保护发展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三是国有林管理制度。深化国有林区林场改革,建立健全保护生态和改善民生双赢的国有林管理体制机制。四是集体林权制度。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健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参与林权流转,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五是草原保护修复制度。强化草原改革顶层设计,建立健全草原保护修复制度,健全草原产权制度,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完善草原资源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严格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促进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六是湿地保护修复制度。认真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及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各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七是荒漠化综合治理制度。认真落实《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加快防沙治沙步伐。健全沙地用途管制和沙区植被保护制度,加强抗旱节水技术研究和应用,完善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八是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对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统一管理、全面保护、系统治理。九是国家公园保护制度。坚持国家公园统一设立、规划和评估,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实行中央政府直接管理或委托省级政府管理,组建统一管理机构,明确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权责。十是资源利用监管制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集约节约、合理高效利用林草资源。完善森林采伐限额、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实行国有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完善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和野生植物采集证管理制度。鼓励利用非木质林草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十一是林草法治保障制度。按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推动林草领域立法由注重保护管理单一自然资源向注重保护管理整个自然生态系统转变。坚持立改废并举,加强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湿地、天然林保护等重要领域立法。建立全面覆盖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的林草法律法规体系。十二是林草支持政策制度。建立以林草发展战略规划为统领、以专项规划为支撑的林草规划体系,构建反映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林草事业。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不断完善林草国际合作制度。十三是科技和人才支撑制度。加强林草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和政策制度,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优化运行机制。加强林草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